時間:2025-06-19 發布者:管理員
信用中國官網顯示,中標研國聯(北京)認證中心因減少、遺漏認證基本規范、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,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3600元,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處罰類別:罰款;沒收違法所得
處罰決定日期:2025-06-10
處罰內容: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(二)項“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責令改正,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,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業整頓,直至撤銷批準文件,并予公布:(二)增加、減少、遺漏認證基本規范、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”的規定,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,并對當事人處罰如下:1、沒收違法所得3600元;2、處罰款60000元。
罰款金額(萬元):6.0
收違法所得、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(萬元):0.36
違法行為類型:違法從事認證業務
違法事實:
經本局查明,2022年3月2日,當事人與湖北**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簽訂《管理(服務)體系認證合同》,就湖北**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向當事人申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事宜進行約定,約定初次審核認證費6000元,監督審核認證費5000元。經調查,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認證費用,當事人實際收取的認證費用為3600元。
2024年3月19日至3月20日,當事人對湖北**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開展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第二階段審核,在當事人現場監督審核過程中,未安排在認證服務范圍覆蓋的產品生產或服務活動正常運行時進行,不符合《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規則》5.5規定的程序要求。
另查明,當事人第二階段審核檢查匯總表中對生產現場二記錄有:“查看當日的生產產品為:變徑接頭;查下料工序,作業人員正在切割機下料;粗車加工工序,操作工李**使用設備:銑床等;粗加工工序,操作工黃**使用設備精加工車床;對設備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均保持完好狀態”,經核實,湖北**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之間,未進行生產活動,生產設備無維修保養記錄,當事人在第二階段審核檢查匯總表中的內容與湖北**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實際情況不符,不符合《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規則》12.2規定的程序要求,屬認證記錄不真實、不準確的行為。
處罰依據: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
處罰機關: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數據來源: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|信息來源 信用中國|